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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怎么看 | 医生指定患者院外购药,没有利益关系仍「被停职」?

来源:未知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01 09:45  |  浏览量:

指定患者院外购药,被举报

2月18日,针对此前在 《广东民声热线》 反映的广州市某公立医院医生指定患者到院外药房购药被举报事件。

涉事医生:“它是盈利性的,它跟外面的药房的性质是一样的,只是挂在我们这,像我们底下的企业一样的,它是要赚钱的”。

随后,官方回应:

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处四级调研员李俊 :经过调查,医生与药店没有存在利益关系,该医院对涉事的医生进行了从严从重的处罚,暂停了该医师的职业资格,并进行了全员的行风整顿。

再后来,因多次收到患者举报,广东省卫健委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道:

广东省卫健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 李学钧 :视频里面的几家医院呢,都有些进行过了解,已经叫停了相应的这些药房,这个年度的这些税务交清以后,全部要注销。

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、主任 朱宏 :总的来说,这个国家有明文规定,公立医院是一律不允许开这个盈利性药店,尤其我们重点严肃查出的就是医院的医生、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,不管外面的哪家药店,有直接的业务关系、有经济来往,这是我们重点要查处的,抗肿瘤的、这个罕见病啊,要特殊用药,你可以指引患者到外面买,但是不能指定哪家药店,尤其不能有经济往来,接下来我们督导部门会严厉查处这些事情。

买药通常有几种渠道

就这起事件,小编从我的认知,今天给大家捋一捋,到底它是怎么回事?

所以先科普一下,当你在医院看病以后,买药通常有几种渠道呢:

1医院自己内部的门诊药房,这是目前我们大多数患者在医院就诊后的购药形式;

2院内自费药房,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便民药房、院内药房(与医院自己内部的门诊药房毫无关系,院内自费药房大多为公私合营,一种是开在院内的自费药房,前身是医院的自建药房,医药分家后,医院将其托管出去;另一种是由医院成立、公司经营的药房,开在院内或是医院附近的。医药分家后,医院药品销售出现明显下降,医院不得不开始有指向地出售处方药,用处方变现的形式缓解转型期的阵痛,多种形式的院内自费药房也就相应出现。院内自费药房用药不计入医院医生考核,等于医院成立一个赚外快的部门。)

3院外药房(这种就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,但是有的药店会想尽办法和医院的处方医生产生某种利益往来,不排除某极个别医生受不住利益诱惑...以前这种大多数是药店沦陷就近医院的处方医生,现在线上药店都各种沦陷相关处方医生的了)

为什么要让你去外面药店买药呢?

那么,为什么要让你去外面药店买药呢?分析一下,大致有这几种可能的情况

1药房是医院的,是医院的企业,也就是如同视频中女医生说的那样“像我们底下的企业一样的,它是要赚钱的”;

2有很多药品不可以进医院系统,所以你在医院药房根本买不到,但是这个药效果好,所以医生建议你去药店买;

3医保问题患者大多是一窍不通,友情提醒一下广大患者,医保真的不是像大家想的我住院就报销,对住院时间,药物等等都有限制,上面会统计自费医药占比的,超过了会扣医院,医院就扣科室,科室就扣医生,所以这是政策问题,真的怪不得医生。

4药房和医生联通,医生获得提成,显然本案例已经经过调查“医生与药店没有存在利益关系”,不属于这种情况;

医生怎么避嫌?

关于上面的几种情况,

第1种情况,需要管理好医院;

第4种情况,需要管理好医生自己;

第2、3种情况,医生如何避嫌呢?建议:药品名打印出来给患者即可,小心不要留下任何痕迹,至于患者是去门口药店买、还是去网上找、还是去药厂买、还是去国外买。。。都是他的自由,对于一些疑心很重的患者,切记勿好心办坏事——别回头说咱们有提成。

最后,没有利益关系仍然被停职,大家对号入座上面分析的,有没有发现,事件中涉事医生似乎又是一只替罪羊?

医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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